2007年7月9日 星期一

[日記] 政府瘋了.....

上個禮拜因為去台中玩,停在路邊的停車格內,停了兩個地方。

但是下午那次停車的停車繳費單被我弄不見了。(實際上是掉在車內拿不到的地方)


閱讀另一張繳費單背後的說明,發現如果繳費單可能因污損等原因,

導致代收超商無法代收或刷條碼,可以去申請補寄繳費單。

於是我今天依照繳費單背後的電話打給「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課」

向小姐說明原因之後,小姐詢問過我的地址、聯絡方式、姓名之後,

允諾我會補寄新的繳費通知單過來。



靠,我停車都各停一個小時,也就是說每一張繳費單只要繳20元而已,

因為不見繳費單,還需要從台中寄新的繳費單到桃園,

我看那些郵寄費用都超過我要繳交的金額了吧。


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台北市停管處的停車費,如果單子不見了話,

可以上他們網站補列印繳費單(好像還可以上網繳費)

為啥台中沒有這種功能呀??

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錢.......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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